臺灣苗栗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1000號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100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1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主文甲○○共同連續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壹仟伍佰元,如易服勞役,以叁佰元折算壹日。電動賭博機具「喜從天降」、「鑽石賓果」、「祥龍電玩」各壹台及(均含IC板壹面)、新臺幣壹仟陸佰玖拾元,均沒收。
乙○○共同連續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壹仟伍佰元,如易服勞役,以叁佰元折算壹日。電動賭博機具「鑽石賓果」、「大舞台」各壹台及(均含IC板壹面)均沒收。
甲○○、乙○○被訴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部分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