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簡上附民字第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上附民字第29號原告 童榮智 被告 陳慶鴻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年度簡上字第305號妨害公務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張道周
法官陳玟珍法官游秀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家豪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