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繼字第4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繼字第495號聲請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熊明河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補繳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司繼字第4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命繼承人提出遺產清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繼字第495號聲請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熊明河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補繳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