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11年度中簡字第880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簡字第880號

原告 黃朝洲

黃文成

共同代理人 黃文宗

被告 黃文杰

訴訟代理人 劉雅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兩造應提出國民年金及勞保之喪葬給付資料,並說明取得之資格為何人,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一月十七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楊思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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