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241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24123號債權人 李滿兒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向心如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㈡請陳報請求金額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書記官王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