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聲字第20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203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台灣彰化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捌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犯毒品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詳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應執行刑。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1月18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紀綱
法官陳欣安法官姚勳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吳宗玲中華民國97年11月18日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96.09.25│96.10.27│96.11.22││││││├───────────┼──────────┼──────────┼──────────┤│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6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4908號│第11231號│第10951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96年度訴字第2448號│97年度員簡字第137號│97年度員簡字第115號││實││││││審├─────────┼──────────┼──────────┼──────────┤││判決日期│96.12.21│97.03.07│97.03.05│├─┼─────────┼──────────┼──────────┼──────────┤│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定├─────────┼──────────┼──────────┼──────────┤│判│案號│96年度訴字第2448號│97年度員簡字第137號│97年度員簡字第11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1.14│97.03.24│97.03.27│├─┴─────────┼──────────┼──────────┼──────────┤││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備註│第1401號│第2730號│第3513號││││││└───────────┴──────────┴──────────┴──────────┘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6.12.23│96.09.10│96.11.20││││││├───────────┼──────────┼──────────┼──────────┤│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2148號│第683號│第113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易字第731號│97年度訴字第734號│97年度上訴字第144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4.30│97.04.21│97.06.19│├─┼─────────┼──────────┼──────────┼──────────┤│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7年度易字第731號│97年度訴字第734號│97年度上訴字第144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5.26│97.06.27│97.07.14│├─┴─────────┼──────────┼──────────┼──────────┤││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備註│第4518號│第5196號│第5480號││││││└───────────┴──────────┴──────────┴──────────┘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96.12.13││││││││├───────────┼──────────┼──────────┼──────────┤│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113號│││├─┬─────────┼──────────┼──────────┼──────────┤│最│法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443號││││實││││││審├─────────┼──────────┼──────────┼──────────┤││判決日期│97.06.19│││├─┼─────────┼──────────┼──────────┼──────────┤│確│法院│台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144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07.14│││├─┴─────────┼──────────┼──────────┼──────────┤││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備註│第54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