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24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95號原告 黃環 訴訟代理人 洪進德 被告 蔡美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施錫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書記官顏麗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9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24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95號原告 黃環 訴訟代理人 洪進德 被告 蔡美娥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施錫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書記官顏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