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22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返還價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二二八六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張繼準 律師
張績寶 律師送達代收人張繼準律師被告僑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設法定代理人甲○○住訴訟代理人 邱華南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官王金洲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日
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