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150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15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除字第一五○二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三八五五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吳燁山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
法院書記官柯月英~F0~T48┌──────────────────────────────────────────────────┐│附表: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三八五五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0│││││├─┼───────────────┼──────────────┼────┼───┼────┼───┤│2│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一│││││├─┼───────────────┼──────────────┼────┼───┼────┼───┤│3│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三│││││├─┼───────────────┼──────────────┼────┼───┼────┼───┤│4│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五│││││├─┼───────────────┼──────────────┼────┼───┼────┼───┤│5│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七│││││├─┼───────────────┼──────────────┼────┼───┼────┼───┤│6│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九│││││├─┼───────────────┼──────────────┼────┼───┼────┼───┤│7│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0│││││├─┼───────────────┼──────────────┼────┼───┼────┼───┤│8│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二│││││├─┼───────────────┼──────────────┼────┼───┼────┼───┤│9│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九│││││├─┼───────────────┼──────────────┼────┼───┼────┼───┤│0│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八九─ND─0000000─││壹│壹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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