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28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2801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浚瑋 選任辯護人 翁方彬 律師
呂冠勳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陳浚瑋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958號,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張江澤
法官郭惠玲法官梁志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翊庭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