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3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15日
裁判案由:背信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304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呂汶勝選任辯護人陳恩民律師
洪坤宏律師 魏翠亭 律師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6992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魏瑞紅
法官周美玲法官林惠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
書記官蔣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