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重訴字第3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25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重訴字第316號原告 蔡文樹
蔡文杰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國忠 律師
莊美貴 律師被告 古宏州 訴訟代理人 吳炳輝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書記官王美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重訴字第3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25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重訴字第316號原告 蔡文樹
蔡文杰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國忠 律師
莊美貴 律師被告 古宏州 訴訟代理人 吳炳輝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
書記官王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