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附民字第77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附民字第7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7年度附民字第775號原告 黃素津 被告 賴佳秀
謝勝育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107年度訴字第1741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曾佩琦
法官許月馨法官廖弼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舒涵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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