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簡字第235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簡字第235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4年01月03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2356號聲請人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世正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偵字第1499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世正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八條之申報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最後1行補充「足生損害於環保機關對於廢棄物清除、管理、處理之正確性」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查被告黃世正為弘聖企業社之負責人,並執掌該企業社就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廢棄物等事務之紀錄及申報業務,屬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有申報義務之人,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罪。又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申報不實罪,係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法條競合關係即無庸再論以此等罪名。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參照)。查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罪,係未依同法第31條第2款規定申報之處罰,而依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2項第3點關於「廢棄物貯存情形申報」係規定「應於每月5日前連線申報其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形資料」,是以有申報義務者,既應依規定按月申報前月之廢棄物貯存情形,可知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規定,其申報、登載之工作內涵本即含有多次繼續反覆實施同一社會活動之性質,其申報、登載乃為執行業務所當然,是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罪之成立,本質上即具有反覆性,且行為人所侵害者係主管機關對於廢棄物處理之管理及監督,受侵害者僅係單一之國家法益,故被告自附件附表一及附表二「清運日期」欄所示時間之期間,多次連線上網申報不實之行為,應論以集合犯之實質上一罪。被告指示不知情之 梁美真 從事不實申報行為,而遂行其犯罪,為間接正犯。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明知應核實填載及申報實際清運情形,竟仍未依規定據實申報,妨害環境保護主管機關監督管理廢棄物之正確性,並影響我國環境保護政策之查核落實,所為實有不該;然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兼衡被告之犯罪動機、手段、因本案所獲之不法所得(詳四、沒收部分)及其如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所示之前科素行;暨其自述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四、沒收部分㈠被告為本案犯行因而獲取新臺幣100,000元之報酬,業據被告
於偵訊時坦認在卷,核屬被告本案犯罪所得,雖未扣案,應依照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㈡至被告虛偽記載之營運紀錄,因被告已持之向高雄市政府環
境保護局之承辦人員行使,而非屬被告所有,自無庸為沒收之諭知。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嚴維德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橋頭簡易庭法官許欣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書記官陳正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依本法規定有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14992號被告黃世正(年籍資料詳卷)上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世正係址設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1樓「弘聖企業社」之負責人,而弘聖企業社領有高雄市政府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之規定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77號),為得受託清除廢棄物業務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弘聖企業社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告之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詎黃世正明知弘聖企業社並未替同竣企業行、宇峻企業行清運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廢棄物,竟仍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之犯意,指示不知情之梁美真自民國110年8月間某日起至111年12月間某日止,在高雄市○○區○○路000巷000弄00號,以網際網路傳輸方式,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所設之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登載弘聖企業社於附表一、二所示時間,受同竣企業行、宇峻企業行委託,將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事業員工生活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2)、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廢棉屑(廢棄物代碼D-0802)清除至岡山焚化廠等不實事項,將該等資料傳送至上開網站而不實申報弘聖企業社清除同竣企業行、宇峻企業行所生廢棄物數量為59.75公噸及53.85公噸。
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黃世正於調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梁美真、宇峻企業行實際負責人及同竣企業行負責人 曾榮輝 於調詢時及偵查中具結證述之情節大致相符,並有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4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233006300號函暨附件1弘聖企業社110年7月1日迄111年12月31日之申報資料及附件2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歷次核發之清除許可及部分清除許可申請文件、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26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335569500號函暨附件宇峻企業行、同峻企業行、弘聖企業社之進廠申請書、清除機構載運事業機構彙整表等資料、弘聖企業社不實申報清除同峻企業行及宇峻企業行廢棄物一覽表在卷可稽,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已堪認定。
二、核被告黃世正所為,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罪嫌。被告利用不知情之梁美真實行不實申報犯行,為間接正犯。又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申報不實罪係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有法條競合之關係,故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規定處罰。末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參照)。而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之規定,其申報、登載之工作內涵本即含有多次繼續反覆實施同一社會活動之性質,且行為人所侵害者係主管機關對於廢棄物處理之管理及監督,受侵害者僅係單一之國家法益,故被告自110年8月間某日起至111年12月間某日止,多次不實申報之犯行,應論以集合犯之實質上一罪。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8月15日
檢察官嚴維德附表一:
委託業者:同峻企業行(統一編號00000000)委託單位地址: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1樓廢棄物代號廢棄物名稱申報量清運日期貯存地點處理者名稱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0.332021/8/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1/8/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22021/8/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32021/8/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12021/8/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142021/9/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22021/9/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152021/9/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12021/9/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2.52021/10/12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2021/10/12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0.22021/10/12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2.122021/10/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82021/10/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0.52021/10/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1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1.5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0.3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5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25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2021/11/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1/11/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0.452021/11/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32021/11/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3.51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299廢塑膠混合物0.2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25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2廢棉屑0.3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2.5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299廢塑膠混合物0.3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3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2廢棉屑0.45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4/16無南區垃圾焚化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22022/4/16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5/26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6/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6/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7/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7/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7/2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7/2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52022/8/10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22022/8/10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9/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9/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9/10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10/1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52022/11/12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92022/12/10無南區垃圾焚化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22022/12/10無南區垃圾焚化廠小計59.75附表二:
委託業者:宇峻企業行(統一編號00000000)委託單位地址:高雄市○○區○○街00號1樓廢棄物代號廢棄物名稱申報量清運日期貯存地點處理者名稱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9.122021/8/25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1/8/25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22021/8/25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2.52021/8/25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12021/8/25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0.162021/9/17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1.572021/9/17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22021/9/17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32021/9/17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152021/9/17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3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8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45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3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0.22021/10/2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2.32021/10/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699廢紙混合物0.252021/10/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32021/10/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152021/10/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0.22021/10/28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2.2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45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352021/1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2.5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799廢木材混合物0.5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0803廢布0.52021/12/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4/16無南區垃圾焚化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32022/4/16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42022/5/26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6/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6/26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7/2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7/2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7/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7/14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22022/8/10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52022/8/10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9/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9/3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9/10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2022/10/1無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52022/11/12無南區垃圾焚化廠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92022/12/10無南區垃圾焚化廠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0.52022/12/10無南區垃圾焚化廠小計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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