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聲字第26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0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2654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莊維隆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125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莊維隆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莊維隆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民國110年10月13日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足稽,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是以,合於數罪併罰之數罪,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始得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規定。又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最高法院80年臺非字第473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是以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
四、經查,受刑人莊維隆因犯如附表所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憑,而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2至13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查受刑人於民國110年10月13日已向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見本院卷第13至15頁)附卷可稽,而其中附表編號1至12所示各罪,經本院以110年度聲字第1490號裁定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8年10月確定。是以本院定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各罪加計之總和外;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裁定所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8年10月及附表編號13所定有期徒刑3年1月之總和。又定應執行刑,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保障更加周全。本院給予受刑人陳述意見之機會(見本院卷第183至184頁),並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時間間隔、侵害法益,考量各該罪合併後之不法內涵、罪責原則及合併刑罰所生之效果等情狀,暨考量自由裁量之範圍應受內部性界限之拘束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避免本件定應執行刑後反較定應執行刑之前更不利於受刑人,爰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楊真明
法官楊欣怡法官邱顯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陳緯宇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附表:受刑人莊維隆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8年3月31日108年3月31日108年3月3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761號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1524號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152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沙簡字第275號108年度訴字第2012號108年度訴字第2012號判決日期108.09.27108.10.03108.10.03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沙簡字第275號108年度訴字第2012號108年度訴字第2012號判決確定日期108.11.27108.11.28108.11.2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否否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8年4月9日108年4月9日108年1月8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2153號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2153號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42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13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13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229號判決日期108.11.14108.11.14108.11.19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13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13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229號判決確定日期108.12.02108.11.14108.12.0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禁藥)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4罪)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8年1月8日108年1月16日108年3月15日108年3月26日108年4月3日108年3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毒偵字第426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982、14236號;追加起訴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4786、15825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982、14236號;追加起訴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4786、1582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229號108年度訴字第1296、1481號108年度訴字第1296、1481號判決日期108.11.19108.11.12108.11.12確定判決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2229號108年度訴字第1296、1481號108年度訴字第1296、1481號判決確定日期108.11.19108.11.29108.11.2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4月(4罪)有期徒刑15年3月(3罪)有期徒刑15年2月(3罪)犯罪日期108年2月24日108年3月2日108年4月4日108年4月7日108年3月14日108年3月20日108年4月6日108年4月4日108年4月7日108年4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982、14236、追加起訴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4786、15825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982、14236、追加起訴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4786、15825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982、14236、追加起訴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4786、1582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18、128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18、128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18、128號判決日期109.07.29109.07.29109.07.29確定判決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書誤載為最高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書誤載為最高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書誤載為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18、128號(聲請書誤載為110年度台上字第1985、198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18、128號(聲請書誤載為110年度台上字第1985、198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118、128號(聲請書誤載為110年度台上字第1985、1986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3.09110.03.09110.03.0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編號13罪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月(併科罰金3萬元)犯罪日期105年間某日至108年4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0984、1571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563號判決日期109.11.26確定判決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聲請書誤載為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563號(聲請書誤載為110年度台上字第3792號)判決確定日期110.09.16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