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三八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二十分於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審理。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吳美蒼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B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53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三八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二時二十分於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審理。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吳美蒼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