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簡易庭112年度板小字第3508號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12年度板小字第3508號

原告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松季

訴訟代理人 賴德謙

被告 郭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於民國112年11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捌萬陸仟柒佰伍拾肆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新臺幣玖佰參拾參元,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起訴主張:於民國112年1月10日21時35分許,被告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行經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時,因向左變換車道時未注意併行安全間隔之過失,致與原告所承保 徐勝傑 所有並由 張伊姍 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發生碰撞,系爭車輛因而受損(下稱系爭事故),支出修復費用為新臺幣(下同)93,020元(工資42,078元、零件50,942元),原告並已給付被保險人系爭車輛修理費,依法取得代位權。爰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93,02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等事實,業據其提出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暨初步分析研判表、統一發票及估價單等件為證,且為被告不爭執其過失之事實,應認原告主張為真實。

二、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又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1條之2、第196條分別定有明文。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保險法第53條第1項亦有明文。本件被告因前揭駕駛過失行為,致系爭車輛受損,原告並已依保險契約賠付系爭車輛修復費用,原告依保險法第53條第1項及侵權行為規定對被告請求賠償損害,自屬有據。次按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固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之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查,系爭車輛之修理費為93,020元(工資42,078元、零件50,942元),有原告所提估價單及發票可佐,又系爭車輛係於111年9月(推定15日)出廠使用,有行車執照在卷可佐,至112年1月10日受損時,已使用3月26日餘,本院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准則」第95條第8項:「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1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個月者,以月計。」之規定,另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即非運輸業用客車、貨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千分之369,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積額,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十分之九之計算結果,系爭車輛之折舊年數為4月,則系爭車輛之修理材料費扣除折舊後之餘額為44,676元(計算式詳如附表所示),至於工資部分則無須折舊,系爭車輛之必要修復費用共計為86,754元(計算式:44,676元+42,078元)。

三、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86,754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2年6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其餘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依小額訴訟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本件確定訴訟費用為1,000元(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併依職權確定由被告負擔933元,其餘由原告負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官葉靜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當

事人之上訴,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上訴狀應記載

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如未於上訴後20日內補提合法上訴理由書,法院得逕以裁定駁回

上訴。

書記官陳君偉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

附表:

折舊時間金額

第1年折舊值50,942×0.369×(4/12)=6,266

第1年折舊後價值50,942-6,266=4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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