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事聲字第800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事聲字第8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事聲字第800號異議人 葉春生 上列異議人與相對人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 戚陳妍名 、 戚正和 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異議人對於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103年度司執字第117492號裁定提出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駁回。
理由
一、按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處分,與法院所為者有同一之效力;當事人對於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終局處分,得於處分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有理由時,應另為適當之處分;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1項之異議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0之3條及第240之4條分別定有明文,此為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所準用。準此,異議人如對於本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所為駁回裁定不服,依前開規定,自應以提出異議方式救濟。又依本編規定,應為抗告而誤為異議者,視為已提起抗告;應提出異議而誤為抗告者,視為已提出異議,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亦有明定。
是以,本件異議人對本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所為處分聲明不服,雖誤載為「抗告」,揆諸前開規定,仍應視為提出異議,本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認其異議無理由而送請本院裁定,核無不合,先予敘明。
二、異議意旨略以:原裁定以債務人主張本件標的物大多為古董,台企資產鑑定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台企公司)對古董鑑定似非專長,鑑定價格與市價差距過大,本院第二次鑑價函文無庸副知債權人,然執行法院是否得僅以債務人片面之詞即准予就同一查封標的物重複鑑定,其法律依據為何?又執行程序所進行之重複鑑定係命債務人就執行法院動產鑑定人名冊中選定鑑定人之法律依據為何?客觀而言已有不公,且債務人選定鑑定人由執行法院委任該鑑定公司鑑價之函文並未副知債權人,使債權人得至現場表示意見有違程序公平;再者,第一次鑑定人由執行法院依職權選定,就第一次鑑定報告中之鑑定內容,亦足認為係台企公司已依相關鑑定法則進行系爭標的物之鑑定,鈞院仍重複鑑定之處分及程序已有違法,爰依法聲明異議,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三、經查:
(一)異議人前以本院103年度司促字第14748號支付命令暨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向本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就相對人戚陳研名、戚正和及執行債務人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名下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經本院民事執行處以103年度司執字第117492號清償債務執行事件受理在案,本院民事執行處查封如附表所示之動產(下稱系爭動產)後,經本院先後以104年3月2日、104年5月27日北院木103司執佳字第117492號函請台企公司鑑定,該函並副知異議人,經台企公司鑑定系爭動產編號1至20鑑定價格為39萬2520元、編號21至50鑑定價格總價為185萬50元,系爭動產鑑定總價為224萬2570元(計算式為:39萬2520元+185萬50元=224萬2570元),本院司法事務官並依法通知當事人就鑑價表示意見,相對人表示系爭動產為古董鑑價過低,請重新鑑價等語;異議人則認系爭動產編號1至20中有4尊佛像(四大金剛),鑑定價格各為6萬元,考量其物體價值因素應適度調高價格,此外並無意見,儘速定期拍賣等語;異議人另就相對人重行鑑價之聲請表示恐拖延拍賣程序,應儘速拍賣,不同意重行鑑價等語,嗣經相對人同意自費委由國泰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公司)重行鑑價,經本院法事務官以104年8月10日北院木司執佳字第117492號函通知國泰公司鑑定系爭動產,該函並副知相對人,經國泰公司重行鑑定系爭動產之鑑定總價為291萬2500元,本院司法事務官並以重行鑑定後之價格訂定拍賣底價,命當事人陳述意見,異議人以委由國泰公司第2次鑑價函並未副知異議人,已有偏頗瑕疵,又國泰公司於其鑑定報告書中稱「因古董文物及家具擺飾流通在外之市場行情較無一定標準」,顯有違常理,惟其究憑何具體資料認台企公司鑑價偏低而予提高?且其公司名稱強調不動產,其較專精部分應在不動產方面等語聲明異議,經本院司法事務官以系爭動產均經本院依法進行詢價程序,系爭動產外觀上確屬古董藝品,上開兩次鑑定報告均載明系爭動產為古董擺飾藝品、古董文物,異議人稱本院偏信相對人所言系爭動產係古董而進行第二次鑑價為無理由,又第二次鑑價之進行係由債務人自行負擔費用,且系爭動產均由相對人保管中,第二次鑑價函即無庸副知異議人,況國泰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載明本件經現場堪估、訪查一般古董文物及家具擺飾之市場行情,以相類似品價格之中位數、眾數、平均值決定標的價格,因古董文物及家具擺飾流通在外無之市場行情較無一定標準,對於特殊少數成交特高或特低之案例,不在本案價格決定參考因素,足認國泰公司已依相關鑑定法則進行本件鑑定,難僅以國泰公司名稱即認該公司不具動產鑑定專業能力,異議人異議無理由為由,駁回異議人之異議等情,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卷宗查明屬實。
(二)按查封物為貴重物品而其價格不易確定者,執行法院應命鑑定人鑑定之;如動產拍賣物價格不易確定或其價值較高者,執行法院宜依職權調查其價格,並預定其底價,強制執行法第62條、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38項第1款亦分別有明定。故鑑定人估定之價額以及債權人、債務人之意見,僅為執行法院核定最低拍賣價格之參考,執行法院不受其拘束,且執行法院核定之價格應如何認為相當,原屬於執行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執行法院所核定之最低底價,僅限制投標人之出價不得少於此數額而已,就願出之最高價則不受限制,拍賣物果值高價,於應買人之競價過程中應可以合理價格賣出,而無損於債權人或債務人之權益,自不容債權人或債務人任意指摘執行法院所核定之底價為不當(最高法院88年度台抗字第13號、100年度台抗字第263號裁判意旨參照)。
(三)異議人雖稱僅依債務人片面之詞即進行第二次鑑定,客觀上已有不公且無法律依據,且第二次鑑價函文未副知債權人,程序違法等語。惟,本院司法事務官就系爭動產委由台企公司鑑價,並依法將鑑價結果通知當事人依法進行詢價程序,相對人就鑑價結果不服,經執行法院評估系爭動產之狀況為古董藝品之特性,並兼顧兩造當事人利益,同意由相對人自費另選定鑑定人進行第二次鑑價程序,此乃執行法院為依職權調查價格預定底價之裁量權,於法並無不合。又執行法院得函請鑑價公司鑑定價格,鑑價函副本另抄送執行債權人,係為命其向鑑價公司繳交鑑價費用,然本件第二次鑑價係由相對人即債務人聲請,以相對人之費用另行選定鑑定人進行系爭動產第二次價格鑑定,鑑價費用自然由相對人繳交,本院司法事務官以104年8月10日北院木103司執佳字第117492號函請鑑定人國泰公司就系爭動產為價格鑑定,該函另副知相對人,並以該函文中說明五命相對人即債務人應於收文後5日內逕向鑑定人繳納費用並將收據送本院及導往現場鑑定,於法定無違誤,是以,系爭動產第二次鑑定價格非以異議人之費用進行,上開委託國泰公司鑑價函未副知異議人,於法並無不合,異議人上開主張顯非可採。
四、綜上所述,本院司法事務官依相對人聲請以其費用另行委託鑑定人進行第二次鑑價程序,並以本院104年8月10日北院木103司執佳字第117492號函請鑑定人國泰公司就系爭動產為價格鑑定,該函另副知相對人命其逕向鑑定人繳納費用並導往現場鑑定,而未副知債異議人,於法並無不合,況系爭動產鑑價報告及當事人於詢價程序中所表示之意見僅作為核定拍賣最低價額之參考,執行法院核定之價格應如何認為相當,為執行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非當事人所可任意指摘。
從而,原裁定駁回異議人之聲明異議,經核於法並無不合,異議人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本件異議為無理由,依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3項後段,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11月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沈佳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4年11月5日
書記官官逸嫻附表:
~T40X0L2;┌─────────────────────────────────────────────────┐│104年度事聲字第800、801號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事件動產附表│├─┬───────┬───┬───┬───────┬─────────┬─────────────┤│編│物品名稱│單位│數量│物品所在地│最低拍賣價格│備考││號│││││(新臺幣元)││├─┼───────┼───┼───┼───────┼─────────┼─────────────┤│1│老虎凳│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2│佛像1│尊│1│愛心古董文物有││高約200公分││││││限公司│││├─┼───────┼───┼───┼───────┼─────────┼─────────────┤│3│佛像2│尊│1│愛心古董文物有││高約200公分││││││限公司│││├─┼───────┼───┼───┼───────┼─────────┼─────────────┤│4│佛像3│尊│1│愛心古董文物有││高約200公分││││││限公司│││├─┼───────┼───┼───┼───────┼─────────┼─────────────┤│5│佛像4│尊│1│愛心古董文物有││高約200公分││││││限公司│││├─┼───────┼───┼───┼───────┼─────────┼─────────────┤│6│牛頭│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有左右長角││││││限公司│││├─┼───────┼───┼───┼───────┼─────────┼─────────────┤│7│龍型雕塑1│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8│龍型雕塑2│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9│山水造型玉石(│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含底座)│││限公司│││├─┼───────┼───┼───┼───────┼─────────┼─────────────┤│10│古銅鐘1│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11│古銅鐘2│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12│古銅鐘3│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13│小型玉石獸1│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14│小型玉石獸2│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15│有底座之小獸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物1│││限公司│││├─┼───────┼───┼───┼───────┼─────────┼─────────────┤│16│有底座之小獸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物2│││限公司│││├─┼───────┼───┼───┼───────┼─────────┼─────────────┤│17│有底座之小獸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物3│││限公司│││├─┼───────┼───┼───┼───────┼─────────┼─────────────┤│18│杯狀物1│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三個小盤連在一起││││││限公司│││├─┼───────┼───┼───┼───────┼─────────┼─────────────┤│19│杯狀物2│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三個小盤連在一起││││││限公司│││├─┼───────┼───┼───┼───────┼─────────┼─────────────┤│20│花瓶│組│1│愛心古董文物有││1大2小││││││限公司│││├─┼───────┼───┼───┼───────┼─────────┼─────────────┤│21│雙龍搶珠(含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第二次查封│││座)│││限公司│││├─┼───────┼───┼───┼───────┼─────────┼─────────────┤│22│鎮宅神獸1│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23│鎮宅神獸2│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24│人猿木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25│觀音雕像│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26│ 孔子 雕像(有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座)│││限公司│││├─┼───────┼───┼───┼───────┼─────────┼─────────────┤│27│小提琴(含弦弓│把│1│愛心古董文物有│││││、盒子)│││限公司│││├─┼───────┼───┼───┼───────┼─────────┼─────────────┤│28│面具(有獠牙)│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29│黑色角(有花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1│││限公司│││├─┼───────┼───┼───┼───────┼─────────┼─────────────┤│30│黑色角(有花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2│││限公司│││├─┼───────┼───┼───┼───────┼─────────┼─────────────┤│31│花瓶(浮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32│花瓶(紅色花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1│││限公司│││├─┼───────┼───┼───┼───────┼─────────┼─────────────┤│33│花瓶(紅色花紋)│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2│││限公司│││├─┼───────┼───┼───┼───────┼─────────┼─────────────┤│34│佛像(立姿)│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35│佛像(坐姿)│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36│佛像(盤坐姿)│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37│財神爺像│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38│ 唐三藏 │座│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39│ 孫悟空 │座│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40│ 豬八戒 │座│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41│玉麒麟│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42│如意1│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43│如意2│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44│盒裝花瓶(大明│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宣德年製)│││限公司│││├─┼───────┼───┼───┼───────┼─────────┼─────────────┤│45│四面頭像(含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座)1│││限公司│││├─┼───────┼───┼───┼───────┼─────────┼─────────────┤│46│四面頭像(含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座)2│││限公司│││├─┼───────┼───┼───┼───────┼─────────┼─────────────┤│47│雙口瓶│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限公司│││├─┼───────┼───┼───┼───────┼─────────┼─────────────┤│48│方口瓶(含底座)│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1│││限公司│││├─┼───────┼───┼───┼───────┼─────────┼─────────────┤│49│方口瓶(含底座)│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2│││限公司│││├─┼───────┼───┼───┼───────┼─────────┼─────────────┤│50│六角口瓶(含底│個│1│愛心古董文物有│││││座)│││限公司│││└─┴───────┴───┴───┴───────┴─────────┴─────────────┘~T64X4L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