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2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271號原告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訴訟代理人 唐榮宏
蔡坤儒 被告 廖忠勇
廖信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日
書記官金雅芳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2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271號原告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訴訟代理人 唐榮宏
蔡坤儒 被告 廖忠勇
廖信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日
書記官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