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378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司票字第37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0年度司票字第3781號聲請人 楊淑芬 相對人 朱嘉慧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就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自附表所載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到期日後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63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
六、發票人已提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9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本票附表:100年度司票字第3781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註││││(新台幣)│││││├───┼─────────┼─────────┼───────────┼────────────┼──────────┼───┤│001│99年2月5日│2,500,000元│99年4月30日│99年4月30日│0000000││├───┼─────────┼─────────┼───────────┼────────────┼──────────┼───┤│002│99年2月5日│10,000,000元│99年5月30日│99年5月30日│0000000││├───┼─────────┼─────────┼───────────┼────────────┼──────────┼───┤│003│99年3月27日│1,000,000元│99年5月30日│99年5月30日│423520││├───┼─────────┼─────────┼───────────┼────────────┼──────────┼───┤│004│99年3月29日│220,000元│99年4月30日│99年4月30日│277212││├───┼─────────┼─────────┼───────────┼────────────┼──────────┼───┤│005│100年1月31日│200,000元│100年2月20日│100年2月20日│0000000││├───┼─────────┼─────────┼───────────┼────────────┼──────────┼───┤│006│100年1月21日│320,000元│100年2月21日│100年2月21日│0000000││├───┼─────────┼─────────┼───────────┼────────────┼──────────┼───┤│007│100年1月22日│351,000元│100年2月22日│100年2月22日│0000000││├───┼─────────┼─────────┼───────────┼────────────┼──────────┼───┤│008│100年1月24日│117,000元│100年2月24日│100年2月24日│0000000││├───┼─────────┼─────────┼───────────┼────────────┼──────────┼───┤│009│100年2月15日│117,000元│100年2月25日│100年2月25日│0000000││├───┼─────────┼─────────┼───────────┼────────────┼──────────┼───┤│010│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2月25日│100年2月25日│0000000││├───┼─────────┼─────────┼───────────┼────────────┼──────────┼───┤│011│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2月25日│100年2月25日│0000000││├───┼─────────┼─────────┼───────────┼────────────┼──────────┼───┤│012│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2月26日│100年2月26日│0000000││├───┼─────────┼─────────┼───────────┼────────────┼──────────┼───┤│013│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2月26日│100年2月26日│0000000││├───┼─────────┼─────────┼───────────┼────────────┼──────────┼───┤│014│100年1月27日│500,000元│100年2月27日│100年2月27日│0000000││├───┼─────────┼─────────┼───────────┼────────────┼──────────┼───┤│015│100年1月31日│300,000元│100年3月5日│100年3月5日│0000000││├───┼─────────┼─────────┼───────────┼────────────┼──────────┼───┤│016│100年2月14日│150,000元│100年3月14日│100年3月14日│0000000││├───┼─────────┼─────────┼───────────┼────────────┼──────────┼───┤│017│100年1月31日│300,000元│100年3月15日│100年3月15日│0000000││├───┼─────────┼─────────┼───────────┼────────────┼──────────┼───┤│018│100年1月24日│110,000元│100年3月24日│100年3月24日│0000000││├───┼─────────┼─────────┼───────────┼────────────┼──────────┼───┤│019│100年1月19日│117,000元│100年3月18日│100年3月18日│0000000││├───┼─────────┼─────────┼───────────┼────────────┼──────────┼───┤│020│100年1月18日│117,000元│100年3月18日│100年3月18日│0000000││├───┼─────────┼─────────┼───────────┼────────────┼──────────┼───┤│021│100年1月18日│117,000元│100年3月18日│100年3月18日│0000000││├───┼─────────┼─────────┼───────────┼────────────┼──────────┼───┤│022│100年1月21日│320,000元│100年3月21日│100年3月21日│0000000││├───┼─────────┼─────────┼───────────┼────────────┼──────────┼───┤│023│100年1月22日│351,000元│100年3月22日│100年3月22日│0000000││├───┼─────────┼─────────┼───────────┼────────────┼──────────┼───┤│024│100年1月24日│117,000元│100年3月24日│100年3月24日│0000000││├───┼─────────┼─────────┼───────────┼────────────┼──────────┼───┤│025│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3月25日│100年3月25日│0000000││├───┼─────────┼─────────┼───────────┼────────────┼──────────┼───┤│026│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3月25日│100年3月25日│0000000││├───┼─────────┼─────────┼───────────┼────────────┼──────────┼───┤│027│100年1月25日│110,000元│100年3月26日│100年3月26日│0000000││├───┼─────────┼─────────┼───────────┼────────────┼──────────┼───┤│028│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3月26日│100年3月26日│0000000││├───┼─────────┼─────────┼───────────┼────────────┼──────────┼───┤│029│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3月26日│100年3月26日│0000000││├───┼─────────┼─────────┼───────────┼────────────┼──────────┼───┤│030│100年1月27日│500,000元│100年3月27日│100年3月27日│0000000││├───┼─────────┼─────────┼───────────┼────────────┼──────────┼───┤│031│100年1月31日│200,000元│100年4月2日│100年4月2日│0000000││├───┼─────────┼─────────┼───────────┼────────────┼──────────┼───┤│032│100年1月27日│110,000元│100年4月5日│100年4月5日│0000000││├───┼─────────┼─────────┼───────────┼────────────┼──────────┼───┤│033│100年3月26日│700,000元│100年4月9日│100年4月9日│0000000││├───┼─────────┼─────────┼───────────┼────────────┼──────────┼───┤│034│100年3月9日│165,000元│100年4月9日│100年4月9日│0000000││├───┼─────────┼─────────┼───────────┼────────────┼──────────┼───┤│035│100年3月24日│800,000元│100年4月11日│100年4月11日│0000000││├───┼─────────┼─────────┼───────────┼────────────┼──────────┼───┤│036│100年3月28日│280,000元│100年4月15日│100年4月15日│0000000││├───┼─────────┼─────────┼───────────┼────────────┼──────────┼───┤│037│100年3月28日│410,000元│100年4月15日│100年4月15日│0000000││├───┼─────────┼─────────┼───────────┼────────────┼──────────┼───┤│038│100年3月25日│165,000元│100年4月15日│100年4月15日│0000000││├───┼─────────┼─────────┼───────────┼────────────┼──────────┼───┤│039│100年3月27日│700,000元│100年4月15日│100年4月15日│0000000││├───┼─────────┼─────────┼───────────┼────────────┼──────────┼───┤│040│100年1月19日│117,000元│100年4月18日│100年4月18日│0000000││├───┼─────────┼─────────┼───────────┼────────────┼──────────┼───┤│041│100年1月18日│117,000元│100年4月18日│100年4月18日│0000000││├───┼─────────┼─────────┼───────────┼────────────┼──────────┼───┤│042│100年1月18日│117,000元│100年4月18日│100年4月18日│0000000││├───┼─────────┼─────────┼───────────┼────────────┼──────────┼───┤│043│100年1月21日│320,000元│100年4月21日│100年4月21日│0000000││├───┼─────────┼─────────┼───────────┼────────────┼──────────┼───┤│044│100年1月22日│351,000元│100年4月22日│100年4月22日│0000000││├───┼─────────┼─────────┼───────────┼────────────┼──────────┼───┤│045│100年4月8日│410,000元│100年4月23日│100年4月23日│0000000││├───┼─────────┼─────────┼───────────┼────────────┼──────────┼───┤│046│100年1月24日│117,000元│100年4月24日│100年4月24日│0000000││├───┼─────────┼─────────┼───────────┼────────────┼──────────┼───┤│047│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4月25日│100年4月25日│0000000││├───┼─────────┼─────────┼───────────┼────────────┼──────────┼───┤│048│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4月25日│100年4月25日│0000000││├───┼─────────┼─────────┼───────────┼────────────┼──────────┼───┤│049│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4月26日│100年4月26日│0000000││├───┼─────────┼─────────┼───────────┼────────────┼──────────┼───┤│050│100年1月25日│117,000元│100年4月26日│100年4月26日│0000000││├───┼─────────┼─────────┼───────────┼────────────┼──────────┼───┤│051│100年1月27日│500,000元│100年4月27日│100年4月27日│0000000││├───┼─────────┼─────────┼───────────┼────────────┼──────────┼───┤│052│100年4月20日│500,000元│100年4月28日│100年4月28日│0000000││├───┼─────────┼─────────┼───────────┼────────────┼──────────┼───┤│053│100年4月21日│440,000元│100年4月29日│100年4月29日│0000000││├───┼─────────┼─────────┼───────────┼────────────┼──────────┼───┤│054│100年1月31日│200,000元│100年5月2日│100年5月2日│0000000││├───┼─────────┼─────────┼───────────┼────────────┼──────────┼───┤│055│100年1月21日│320,000元│100年5月21日│100年5月21日│0000000││├───┼─────────┼─────────┼───────────┼────────────┼──────────┼───┤│056│100年1月27日│500,000元│100年5月27日│100年5月27日│0000000││├───┼─────────┼─────────┼───────────┼────────────┼──────────┼───┤│057│100年1月28日│200,000元│100年6月2日│100年6月2日│0000000││├───┼─────────┼─────────┼───────────┼────────────┼──────────┼───┤│058│100年1月19日│320,000元│100年6月20日│100年6月20日│0000000││├───┼─────────┼─────────┼───────────┼────────────┼──────────┼───┤│059│100年1月21日│320,000元│100年6月21日│100年6月21日│0000000││├───┼─────────┼─────────┼───────────┼────────────┼──────────┼───┤│060│100年1月27日│500,000元│100年6月27日│100年6月27日│0000000││├───┼─────────┼─────────┼───────────┼────────────┼──────────┼───┤│061│100年1月31日│200,000元│100年7月2日│100年7月2日│0000000││├───┼─────────┼─────────┼───────────┼────────────┼──────────┼───┤│062│100年1月21日│320,000元│100年7月21日│100年7月21日│0000000││├───┼─────────┼─────────┼───────────┼────────────┼──────────┼───┤│063│100年1月27日│500,000元│100年7月27日│100年7月27日│0000000││└───┴─────────┴─────────┴───────────┴────────────┴──────────┴───┘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聲請。
二、事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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