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建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建字第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01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建字第25號原告葉氏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辛○○被告新光諾貝爾大廈住戶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甲○○上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5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捌拾伍萬伍仟捌佰參拾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分二十分之十九;餘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法定代理人戊○○已依序更易為 姚淼尹 、戊○○,茲據其等分別聲明承受訴訟,並提出高雄市苓雅區公所函(本卷第322頁)為證,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合先敘明。
二、原告主張:被告與原告簽訂半責承攬契約,約定自民國95年
5月1日起至96年4月30日止,由原告就被告之(一)公共設施緊急叫修,及(二)公共設備等之定期保養及檢查負責維護及修理,其中定期保養維修費用為每月新台幣(下同)18,000元,且有關公共機具及控制盤等如涉及材料,由原告代為採買施作者,或因天災、地變或人力不可抗拒導致之大規模損害不在免費維修之列,另增設之設備或移位及埋設暗管等均得酌收工資。又非維修保養日之正常上班時間(08:30至16:30)外之叫修,均列為「緊急搶修」而得就實際維修狀況請領工作款項及材料費用(下稱系爭半責承攬契約)。原告依約施作附表一所示被告之污水系統等整修工作完畢(詳如附表一所示工程項目,下稱系爭工程),然被告僅給付部分款項,尚欠859,330元工程款未給付,經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均未獲置理,進且否認雙方有契約關係,然兩造關係不因受被告人事異動或內部問題影響,爰依承攬契約關係提起本件之訴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859,330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則以:除承認附表一編號19所示96年3月份例行維修費18,000元未付外,否認兩造曾簽訂污水系統整修工程之契約,否則原告何以於前期款項未付,仍願繼續後續維修等工作,又附表一編號第1、3、4、5、7、20、23部分與消防火警有關,然兩造已另行簽訂消防火警契約,自不可能另行委託原告施作消防火警工程,況原告就簽訂之消防火警工程並未施作。退步言之,,縱原告確有施作附表一所示系爭工程,亦因尚未辦理驗收,原告自不得僅憑估價單等要求被告給付工程款,何況原告既每月請求上開18,000元定額維修費,自不得再請求維修費用,再者,如附表一編號22所示既為住戶私人馬桶復原安裝何得請求被告給付,況該B棟5號幹管阻塞管路更新修繕工程已於96年2月9日匯款47,775元與原告,原告竟重複請求工程款等語資為抗辯,並答辯聲明:
原告之訴駁回。
四、原告主張事實及兩造爭執、不爭執事項:
(一)原告主張兩造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詎其依約維修後,被告僅給付部分款項,尚有859,330元經催促未付,進且否認等情,業據其提出半責承攬契約、原告存證信函、收執聯、被告存證信函、修繕單及請款單等為證(同卷第13
9頁、8至16頁、49至120頁),並有施工相片為憑(另存相片卷),然為被告前揭情詞抗辯。
(二)不爭執事項:
1、兩造對於己○有權代表被告與原告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期間自95年5月1日起至96年4月30日止,由原告就被告之公共設施緊急叫修,及公共設備等之定期保養及檢查負責維護及修理,其中定期保養維修費用為每月18,000元,且有關公共機具及控制盤等如涉及材料,且由原告代為採買施作者,或因天災、地變或人力不可抗拒導致之大規模損害不在免費維修之列,且另增設之設備或移位及埋設暗管等均得酌收工資,有原告立證,且為被告不爭之半責承攬契約可憑(同卷第139頁)。
2、另兩造曾於95年6月6日簽訂火警系統修復建工程承攬契約不爭(下稱消防火警契約),後原告因故未施作,有該契約書可證(同卷第150至165頁)。
3、附表一編號19所示96年3月份例行維修費18,000元被告尚未給付。
4、兩造對原告各分項請求是否明確爭執且不具體,經雙方協商後,原告各分項請求之主張及被告之答辯整理如98年2月12日筆錄所整理(同卷第297至301頁)。
(三)兩造爭執事項:
1、被告有無與原告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
2、系爭工程是否已全部完工?是否已驗收並交付被告?
3、原告主張系爭工程各項細部金額是否可採?茲分述如下:
五、被告有無與原告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
(一)被告雖否認兩造曾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然依其答辯及承認己○為有權代表被告簽訂半責承攬契約書之人,復經證人即簽約當時之被告法定代理人己○證述明確(同卷第
258頁反面),參以被告抗辯重點為原告主張之維修部分係另屬消防火警契約範圍,及其亦不否認曾積欠96年3月份例行維修費18,000元,而該18,000元確為半責承攬契約書所載每月維修金額等情以觀,堪信原告主張兩造間曾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一節為真。至其維修如涉及消防火警或污水等部分,自應依消防火警契約約定,及請修當時情形,審認是否屬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所稱緊急維修之一部,從而被告僅以兩造曾另簽訂消防火警契約,遽指原告施作之消防火警或污水等部分,不在系爭半責承攬契約範圍內云云,尚非可採。
(二)次查兩造為系爭大樓消防、火警之修復、建置而另行簽訂之消防火警契約,其簽約日期為96年6月6日,此有被告不爭執真正之該契約書在卷可憑(同卷第150至165頁);反觀原告主張維修部分之日期係自95年8月29日起至96年5月25日止,期間均在96年6月6日另簽訂消防火警契約之前,是原告請求之款項所生之工程,是否與消防火警契約相同已非無疑。再依兩造所簽消防火警契約,其重點係為全盤解決系爭大樓消防火警系統未能通過主管機關之檢查,及為維護系爭大樓之消防火警安全而簽訂,此依工程名稱為消防火警之修復、建置,其實質契約內容範圍係就通風系統改善、系統線路查察、設備號碼編訂、設備對點測試、故障問題隔離及信號線路配置等尚未設置,或雖已設置卻功能不彰或尚有瑕疵等全面性修復、建置等可徵;反之,本件原告主張之工程,僅附表一編號1、3、4、5、7、20、23部分與消防火警有關外,其餘則毫無關聯,即令與消防火警系統有關,編號1、3、4、5、7發生日期均為95年,約在96年6月6日簽訂之消防火警契約之前8至10月,編號20、23部分發生日期96年5月間,亦在消防火警契約簽約前1月,且均係零星個案(同卷第
312頁對照表),則無論依工程名稱或實質工程內容、範圍觀之,均難認與消防火警契約工程相同,況被告與原告簽訂消防火警契約之緣由及目的業如前述。從而,堪信原告主張二者不同信而可徵,被告抗辯就消防火警部分兩契約相同等語,不足信為實在。
(三)另查依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所載有效期間係自95年5月1日起至96年4月30日止如上(同卷第139頁),而原告主張之工程編號1至23,其發生時間均在系爭半責承攬契約存續期間內,至編號24、25工程則在該契約存續期間外應可認定。按系爭半責承攬範圍A公共設施緊急叫修:如社區無水、無電、地下淹水或漏水,24小時服務,隨叫隨到。
B定期保養及檢查:針對公共清水設備、廢水設備、污水設備、閥基設備、地下室送風機、電源電力、緊急發電系統(參考附約)及所有控制盤做維修及保養並詳加紀錄,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書第2條明訂。而編號1至23之工程,既均屬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書第2條之範圍,且由有權代表被告簽約之己○與原告所簽訂,且屬零星個案如上,原告於每次緊急狀況發生時即有依約進場搶修維護之義務,故原告如確已施作完畢,其依系爭半責承攬契約主張權利,即屬有據;至編號24、25所示工程原告縱令確有施作,且提出電話通聯等為證,然該期間既在半責承攬契約存續期間外,且被告就該部分已否認兩造間存有承攬關係及非原告所施作,原告又未就此舉證,則其依該系爭半責承攬契約主張報酬,即非有據。
(四)另被告雖抗辯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既已約定每月維修費18,000元,自不得在各該工程中另行計價工資等費用云云。然查依系爭半責承攬契約書已就定期維修及非維護保養日之叫修(俗稱緊急叫修)分別規定,有該契約書可稽(同卷第139頁),則所謂維修費18,000元,當指定期維修保養而言,而緊急維修既於定期保養維修期日外,當別有工資成本,被告抗辯無須另行給付工資,即與兩造簽約時就定期保養維修及緊急叫修分別約定收費之真意顯然有背,要不可採。至被告抗辯,其大樓內均設有施工時間限制,不能讓原告於夜間等時間進場施作等語,惟既為緊急維修,自有其急迫性,與常態性之施作時間當有區別,否則又何須緊急叫修,況進入系爭大樓施作工程須經過總幹事或其他轉授權之中控室人員之聯繫,此經證人即被告前保全隊長 丘濟維 證述甚明(同卷第331頁),否則被告中控室人員何以任意讓工程人員進入,尤以夜間為之,被告此部分抗辯,要非可信。
六、系爭工程是否已全部完工?是否已驗收並交付被告?
(一)查被告雖抗辯縱令原告曾施作,但對是否必要施作,工程款若干,有否完工,是否交付驗收等,原告均無證據可證,反之依證人己○、庚○○、乙○○等證言,均足認即令有緊急狀況,亦應先由廠商到場判斷,擬出具體維修工程後再經由被告管理委員會確認才可(同卷第259、260頁、285反面、286頁)等語。
(二)然查被告管理員會因理念及派系關係成員更易頻繁,此有被告自行列表之歷任主任委員總幹事名冊可參(同卷第44
2頁),如有緊急叫修狀況時,且原告依約又有緊急維修之義務,一經權限人員叫修,自當進場,又被告中控室等人員確曾叫修,有原告立證之前揭叫修單等為證,且有關工程款若干,係經被告人員聯絡,原告派員到場勘查、判斷後才得為之,則有關工資費用等自依雙方誠信據實報價,設權限者不同意,當會拒絕或協商,更不能允其進入施工,此由證人壬○○亦證述如果沒有聯繫是不會讓廠商進入施工等語可證(同卷第489頁),核與一般大樓之基本門禁管制約略相符,而工資費用等工程款既為決定維修與否之對價及前提,原告工人勘查判斷後既得多次進入施作維修,有叫修單、相片等可證,自不得僅因被告總幹事或主任委員易動頻仍而受影響,且因原告之前即曾提出單據向被告請款,本乎以往請款經驗而未能預慮因被告人事更動問題而遭延宕甚或否認,且未能取回該證據原本,而仍要求由原告就此部分立證,否則即與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修正意旨有違。此由如附表一編號3、6、7等工程尚且經過議價程序,卻仍遭被告否認可憑。
(三)按系爭機電污水管等維修工程,既屬承攬契約,原告自應完工或交付後始得請領工程款,惟承上,系爭工程既係於上開情境下進入施作,參以屬緊急維修,及施作地點在被告大樓內,茍未進場施作或未施作完成或情況未改善時,當初協調進場或有權驗收之人,或因工程緊急叫修受損之住戶何以迄未反應或要求督促從速施工,況證人即當時之保全隊長丘濟維亦結證原告曾施作附表一編號1工程,並施作完畢(同卷第329至331頁),雖被告否認該證人有驗收權限,然其證詞已足敷證明原告前往被告處施作之聯絡及進場程序,至是否交付、驗收係本院綜合上開進場施作程序及如未施作,被告不會置之不理等情形所為認定。尤有進者,被告於原告以存證信函催告給付系爭工程款後,雖曾以存證信函回覆原告,然依其內容並非爭執工程未施作,或有何瑕疵,反而爭執工程由何人發包、驗收,且直言既以每月領取維修費18,000元,即不得再請求工資等語,有該存證信函可憑(同卷第16頁)。惟系爭工程既已施作交付,又未見因污水管等阻塞等故障直接受害之住戶或被告爭執未施作妥當如上,況其確有施作亦有相片一宗另置可佐,是被告抗辯即令原告有施作,亦因未驗收而不得請領費用云云,即無足採,蓋即令未進行驗收手續,被告既已施作完畢,地點又在被告大樓內,且為緊急叫修,有無修好得輕易察覺,客觀上於施作完畢即得認為已交付,至是否有瑕疵,係另一問題,然各該維修工程並未見被告反應有瑕疵,原告即得依約請求報酬。
(四)況被告否認之附表一編號1、3、4、7、20、23部分,亦分別經被告管理委員會決議,有各該會議紀錄可稽(同卷第465至469頁)足憑。再者被告雖抗辯B棟5樓污水幹管阻塞管路更新修繕工程費用,其已於96年2月9日以匯款方式支付,然為原告否認二工程不同。查原告主張被告支付之該污水幹管阻塞「疏通」工程,當時總幹事為壬○○,本件附表一編號6污水幹管阻塞「更新」工程時之總幹事為洪總幹事,且前者時間為95年11月間,後者為96年1月間,前者係自B棟5樓施工起,後者係自西堤咖啡店施作起,且前者之請款單號碼P950171並不在附表一請求中,參以被告明細分類帳上摘要欄亦載明為截管「疏通」而非「更新」,並帳冊在被告掌控中,卻先抗辯已於96年1月8日匯款31,730元與原告,嗣後改稱96年2月9日匯款63,470元(包括其他款項),並提出匯款單(同卷第
179頁)等前後不一之陳述各情,因認被告抗辯原告重複請領為不可採,從而,堪信原告主張兩件工程並非相同而無重複請款等語為真。再者,附表一編號6之工程係指B棟5號3樓之污水幹管阻塞清理,此經證人丙○○結證詳實,且經清理完畢(同卷第481至482頁,至上面板子有無封好,是否滴水如屬實,係被告應否補正瑕疵另一問題)。約言之,原告主張系爭工工程已施做完畢並交付與被告,其得依契約請求工程款等為可信。
(五)至證人即被告會計丁○○固證述被告方面發包工程後請領款項之作業流程(同卷第287頁),然本件正因為被告總幹事或主任委員更動頻繁所致,此有原告請款單何以非原始請款單可稽,惟稽之叫修單上中控室等聯絡人及確認人並非同一人,亦足證原告上開叫修單等並非臨訟製作,其主張原始請款單已送給被告請款而未能提出亦堪採信。另證人 呂良正 證稱如緊急情形有時會經由中控室人員聯絡證人,由證人確認再直接或經由中控室人員聯絡原告前來處理,且管理委員會發包之工程原則上證人不驗收,但其亦自承有時會由管理委員或證人前往驗收,如其驗收者,工作完成才會簽名等語(同卷第286頁),查證人受僱於被告,依其證言亦足證中控室人員會有聯絡原告前來情事,且其亦曾驗收,是證人丁○○、呂良正證詞均難執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附此敘明。
七、原告主張系爭工程各項細部金額是否可採?
(一)原告主張被告應給付之工程款為如附表一所示之款項,業據其提出系爭請款單、叫修單等為證(同卷第49至120頁),雖原告爭執金額,然依上述,如未有具體約定,原告殊無可能貿然施作,被告更不會同意原告進場施作,何況施作完畢。
(二)次查依原告請求項中,附表一編號19之維修款18,000元未付,業據其自承屬實,至除附表一編號1至18、20至23部分之工程記已施工完畢,且被告又未能舉證其已支付工程款等,原告請求上開款項即屬可採。至被告雖抗辯附表一編號22之工程既指B棟5號3樓馬桶回覆原狀工程,涉及私人馬桶,不應由被告負擔費用云云。然其發生係因前開污水幹管阻塞所致,此由證人呂良正證述係同一原因所致可憑,既為幹管阻塞造成而非住戶個人馬桶使用不當,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維修,難謂有違公寓大廈有關工程費用,究由住戶自行負責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維修之分配常規。至證人呂良正雖因而認為係同一工程(同卷第495頁),然二工程時間、施作地點及項目既非相同,及無同一工程重複請款問題。
(三)綜上,兩造已簽訂系爭半責承攬契約,縱令被告內部因人事更異等因素,至資料移交、保存不全,或新任管理委員會有不同意見,均屬及內部問題,並不影響原有權代表被告簽約之外部關係,是原告請求款項中,除附表一編號24、25部分,未能證明兩造在當時仍有承攬關係存在,原告不能依承攬契約法律關係請求工程款外,其餘部分共855,830元,其依契約關係請求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八、據上論結,原告主張兩造間簽訂系爭機電維修契約,其已依約就附表一編號1至23施作完畢交付與被告,自得依契約關係請求該部分工程款等語為可信;被告或否認兩造間有契約關係,或工程未施作,或未驗收,其無支付工程款云云為不可採。至原告請求編號24、25部分,既不能證明承攬關係存在,其依承攬關係請求工程款,尚非有據,請求為無理由。
從而,原告依承攬契約請求被告給付855,830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96年12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洵屬正當,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即不應准許。又本件為判決基礎之事實已明,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爰不逐一論述,併此敘明。
九、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6月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國川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8年6月1日
書記官陳掌珠附表一97年度建字第25號┌────────────────────────────────────┬──────────────────────┐│積欠款項明細表欠款單位:新光諾貝爾住宅大樓管理委員會││├──┬───────┬──────┬───────┬──────────┼──────┬────┬─────┬────┤│項次│請款日│請款單│發票號碼│工程案名或案號│未稅總額│稅金│含稅總價│應收款│├──┼───────┼──────┼───────┼──────────┼──────┼────┼─────┼────┤│1│95年8月31日│P950111││D區(棟)消防、撒水│31,060│││31,060││││││泵浦進水閘閥故障需││││││││││更新│││││├──┼───────┼──────┼───────┼──────────┼──────┼────┼─────┼────┤│2│95年8月31日│P950112││A區污水馬達無法自動│6,000│││6,000││││││線路查修│││││├──┼───────┼──────┼───────┼──────────┼──────┼────┼─────┼────┤│3│95年11月14日│P950170│RZ00000000│B區各棟進風排煙風車│90,000│4,500│94,500│94,500││││││電源線更新工程│││││├──┼───────┼──────┼───────┼──────────┼──────┼────┼─────┼────┤│4│95年11月14日│P950174││A10棟RF排煙系統遭破│500│││500││││││壞緊急查測│││││├──┼───────┼──────┼───────┼──────────┼──────┼────┼─────┼────┤│5│95年11月15日│P950178││B區屋頂消防及撒水泵│45,600│││45,600││││││浦線路補設工程│││││├──┼───────┼──────┼───────┼──────────┼──────┼────┼─────┼────┤│6│96年2月2日│P960041│RZ00000000│B棟5號污水幹管阻塞│45,500│2,275│47,775│47,775││││││管路更新修繕工程│││││├──┼───────┼──────┼───────┼──────────┼──────┼────┼─────┼────┤│7│96年2月2日│P960042│RZ00000000│泡沫泵浦整修工程│42,857│2,143│45,000│45,000│├──┼───────┼──────┼───────┼──────────┼──────┼────┼─────┼────┤│8│96年2月2日│P960043││B5F污水滿水溢出緊急│2,000│││2,000││││││出勤處理│││││├──┼───────┼──────┼───────┼──────────┼──────┼────┼─────┼────┤│9│96年2月2日│P960044││B5FC區污水池底閥故│2,550│││2,550││││││障緊急搶修更新│││││├──┼───────┼──────┼───────┼──────────┼──────┼────┼─────┼────┤│10│96年2月2日│P960045││D區污水系統控制器故│3,220│││3,220││││││障緊急搶修更新│││││├──┼───────┼──────┼───────┼──────────┼──────┼────┼─────┼────┤│11│96年2月2日│P960046││B區污水泵故障滿水溢│1,500│││1,500││││││出緊急出勤處理│││││├──┼───────┼──────┼───────┼──────────┼──────┼────┼─────┼────┤│12│96年2月2日│P960047││C區污水泵故障滿水溢││││││││││出緊急出勤處理│1,500│││1,500│├──┼───────┼──────┼───────┼──────────┼──────┼────┼─────┼────┤│13│96年2月2日│P960048││C區污水池臨時配置水│1,125│││1,125││││││帶抽水遭車輛壓裂緊││││││││││急出勤處理│││││├──┼───────┼──────┼───────┼──────────┼──────┼────┼─────┼────┤│14│96年2月2日│P960049││A區及B區污水池控制│1,500│││1,500││││││燈號異常緊急出勤處││││││││││理│││││├──┼───────┼──────┼───────┼──────────┼──────┼────┼─────┼────┤│15│96年2月2日│P960050││D區無水緊急出勤處理│2,750│││2,750│├──┼───────┼──────┼───────┼──────────┼──────┼────┼─────┼────┤│16│96年2月2日│P960051││C區15號19F定水位閥│2,000│││2,000││││││浮球開關故障緊急搶││││││││││修處理│││││├──┼───────┼──────┼───────┼──────────┼──────┼────┼─────┼────┤│17│96年2月2日│P960052││B區污水泵左車空轉故│900│││900││││││障緊急叫修處理│││││├──┼───────┼──────┼───────┼──────────┼──────┼────┼─────┼────┤│18│96年2月6日│P960054││沈水式泵浦新品購置│11,000│││11,000│├──┼───────┼──────┼───────┼──────────┼──────┼────┼─────┼────┤│19│96年3月28日│P960116││3月份機電設備維護保│18,000│││18,000││││││養│││││├──┼───────┼──────┼───────┼──────────┼──────┼────┼─────┼────┤│20│96年4月25日│P960121│SZ00000000│室內消防栓組配件補│439,143│21,957│461,100│461,100││││││設更換工程│││││├──┼───────┼──────┼───────┼──────────┼──────┼────┼─────┼────┤│21│96年4月7日│P960122││C區污水管破裂緊急叫│1,250│││1,250││││││修處理│││││├──┼───────┼──────┼───────┼──────────┼──────┼────┼─────┼────┤│22│96年4月7日│P960123││B棟5號5F-3馬桶復原│1,500│││1,500││││││安裝│││││├──┼───────┼──────┼───────┼──────────┼──────┼────┼─────┼────┤│23│96年4月25日│P960141│SZ00000000│A區各棟進風排煙風車│70,000│3,500│73,500│73,500││││││電源線更新工程│││││├──┼───────┼──────┼───────┼──────────┼──────┼────┼─────┼────┤│24│96年6月6日│P960189││B5F放流池滿水溢出緊│1,250│││1,250││││││急叫修處理│││││├──┼───────┼──────┼───────┼──────────┼──────┼────┼─────┼────┤│25│96年6月6日│P960190││B5F放流池馬達故障滿│2,250│││2,250││││││水處理│││││└──┴───────┴──────┴───────┴──────────┴──────┴────┴─────┴────┘附表二:葉氏實業有限公司應收帳款對照明細表┌──────────────────────────────────────────────┐│95年欠款單位:新光諾貝爾住宅大樓管理委員會│├──┬───────┬────────┬────────┬───────┬─────────┤│項次│請款單編號│工程或服務名稱│發生或通知日期│同意委辦日期│施工或完工日期│├──┼───────┼────────┼────────┼───────┼─────────┤│1│P950111│D區(棟)消防、│95年8月4日│95年8月7日│95年8月11日││││撒水泵浦進水閘│││││││閥故障須更新││││├──┼───────┼────────┼────────┼───────┼─────────┤│2│P950112│A區污水馬達無│95年8月29日│95年8月29日│95年8月29日││││法自動線路查修││││├──┼───────┼────────┼────────┼───────┼─────────┤│3│P950170│B區各棟進風排│95年10月8日│95年10月13日│95/10/18-││││煙風車電源線更│││95/10/28││││新工程││││├──┼───────┼────────┼────────┼───────┼─────────┤│4│P950174│A10棟RF排煙系│95年10月7日│緊急叫修│95年10月7日││││統遭破壞緊急查│││││││測││││├──┼───────┼────────┼────────┼───────┼─────────┤│5│P950178│B區屋頂消防及│95年10月8日│95年10月13日│95/10/18-││││撒水泵浦線路補│││95/10/28││││設工程││││├──┴───────┴────────┴────────┴───────┴─────────┤│96年欠款單位:新光諾貝爾住宅大樓管理委員會│├──┬───────┬────────┬────────┬───────┬─────────┤│1│P960041│B棟5號污水幹管│95年11月30日│96年1月25日│96年1月26日││││阻塞管路更新修│││││││繕工程││││├──┼───────┼────────┼────────┼───────┼─────────┤│2│P960042│泡沫泵浦整修工│存在已久的問│95年10月13日│96年1月16日││││程│題│││├──┼───────┼────────┼────────┼───────┼─────────┤│3│P960043│B5F污水滿水溢│95年11月17日│緊急叫修│95年11月17日││││出緊急出勤管理││││├──┼───────┼────────┼────────┼───────┼─────────┤│4│P960044│B5FC區污水池底│95年12月15日│緊急叫修│95年12月15日││││閥故障緊急搶修│││││││更新││││├──┼───────┼────────┼────────┼───────┼─────────┤│5│P960045│D區污水系統控│95年12月15日│緊急叫修│95年12月15日││││制器故障緊急搶│││││││修更新││││├──┼───────┼────────┼────────┼───────┼─────────┤│6│P960046│B區污水泵故障│95年11月22日│緊急叫修│95年11月22日││││滿水溢出緊急出│││││││勤處理││││├──┼───────┼────────┼────────┼───────┼─────────┤│7│P960047│C區污水泵故障│95年11月23日│緊急叫修│95年11月23日││││滿水溢出緊急出│││││││勤處理││││├──┼───────┼────────┼────────┼───────┼─────────┤│8│P960048│C區污水池臨時│95年11月26日│緊急叫修│95年11月26日││││配置水帶抽水遭│││││││車輛壓裂緊急出│││││││勤處理││││├──┼───────┼────────┼────────┼───────┼─────────┤│9│P960049│A區及B區污水池│95年11月26日│緊急叫修│95年11月26日││││控制燈號異常緊│││││││急出勤處理││││├──┼───────┼────────┼────────┼───────┼─────────┤│10│P960050│D區無水緊急出│95年12月12日│緊急叫修│95年12月12日││││勤處理││││├──┼───────┼────────┼────────┼───────┼─────────┤│11│P960051│C區15號19F定水│95年12月27日│緊急叫修│95年12月27日││││位閥浮球開關故│││││││障緊急搶修處理││││├──┼───────┼────────┼────────┼───────┼─────────┤│12│P960052│B區污水泵左車│95年11月27日│緊急叫修│95年11月27日││││空轉故障緊急叫│││││││修處理││││├──┼───────┼────────┼────────┼───────┼─────────┤│13│P960054│沈水式泵浦新品│96年2月2日│96年2月5日│96年2月5日││││購置││││├──┼───────┼────────┼────────┼───────┼─────────┤│14│P960116│3月份機電設備│例行月保養│例行月保養│例行月保養││││維護保養││││├──┼───────┼────────┼────────┼───────┼─────────┤│15│P960121│室內消防栓組│95年9月間│95年10月13日│95/12/27-││││配件補設更換│││96/2/12││││工程││││├──┼───────┼────────┼────────┼───────┼─────────┤│16│P960122│C區污水管破│96年2月17日│緊急叫修│96年2月17日││││裂緊急叫修處│││││││理││││├──┼───────┼────────┼────────┼───────┼─────────┤│17│P960123│B棟5號5F-3馬│96年2月16日│96年2月16日│96年2月16日││││桶復原安裝││││├──┼───────┼────────┼────────┼───────┼─────────┤│18│P960141│A區各棟進風排│95年10月7日│95年10月13日│95/10/18-││││煙風車電源線│││95/10/28││││更新工程││││├──┼───────┼────────┼────────┼───────┼─────────┤│19│P960189│B5F放流池滿水│96年5月24日│緊急叫修│96年5月24日││││溢出緊急叫修│││││││處理││││├──┼───────┼────────┼────────┼───────┼─────────┤│20│P960190│B5F放流池馬達│96年5月25日│緊急叫修│96年5月25日││││故障滿水處理││││└──┴───────┴────────┴────────┴───────┴─────────┘附表二之2:葉氏實業有限公司應收帳款對照明細表┌──────────────────────────────────────────────────────────┐│95年欠款單位:新光諾貝爾住宅大樓管理委員會│├───┬──────┬─────────┬─────┬─────┬────────┬─────┬──────┬───┤│項次│請款單編號│工程或服務名稱│施工位置│通知人員│登載請款日│原始請款日│日期更動│備註│││││或地點││││因由││├───┼──────┼─────────┼─────┼─────┼────────┼─────┼──────┼───┤│1│P950111│D區(棟)消防、│D區,RF│槐總幹事│95年8月31日│同左││││││撒水泵浦進水閘││││││││││閥故障須更新│││││││├───┼──────┼─────────┼─────┼─────┼────────┼─────┼──────┼───┤│2│P950112│A區污水馬達無│B5F│中控室│95年8月31日│同左││││││法自動線路查修│││││││├───┼──────┼─────────┼─────┼─────┼────────┼─────┼──────┼───┤│3│P950170│B區各棟進風排│RF,B區│槐總幹事│95年11月14日│同左││主任││││煙風車電源線更││││││簽認││││新工程│││││││├───┼──────┼─────────┼─────┼─────┼────────┼─────┼──────┼───┤│4│P950174│A10棟RF排煙系│A區頂樓│槐總幹事│95年11月14日│同左││││││統遭破壞緊急查││││││││││測│││││││├───┼──────┼─────────┼─────┼─────┼────────┼─────┼──────┼───┤│5│P950178│B區屋頂消防及│RF,B區│槐總幹事│95年11月15日│同左││││││撒水泵浦線路補││││││││││設工程│││││││├───┴──────┴─────────┴─────┴─────┴────────┴─────┴──────┴───┤│96年欠款單位:新光諾貝爾住宅大樓管理委員會│├───┬──────┬─────────┬─────┬─────┬────────┬─────┬──────┬───┤│1│P960041│B棟5號污水幹管│西堤咖│洪總幹事│96年2月2日│96年1月│被告要求│││││阻塞管路更新修│啡3F│││29日││││││繕工程│││││││├───┼──────┼─────────┼─────┼─────┼────────┼─────┼──────┼───┤│2│P960042│泡沫泵浦整修工│B1F-B5│洪總幹事│96年2月2日│96年1月│被告要求│主任││││程│F│││19日││簽認│├───┼──────┼─────────┼─────┼─────┼────────┼─────┼──────┼───┤│3│P960043│B5F污水滿水溢│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出緊急出勤管理││││22日│││├───┼──────┼─────────┼─────┼─────┼────────┼─────┼──────┼───┤│4│P960044│B5FC區污水池底│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2月│被告要求│││││閥故障緊急搶修│C區│││20日││││││更新│││││││├───┼──────┼─────────┼─────┼─────┼────────┼─────┼──────┼───┤│5│P960045│D區污水系統控│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2月│被告要求│││││制器故障緊急搶│D區│││20日││││││修更新│││││││├───┼──────┼─────────┼─────┼─────┼────────┼─────┼──────┼───┤│6│P960046│B區污水泵故障│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滿水溢出緊急出│B區│││30日││││││勤處理│││││││├───┼──────┼─────────┼─────┼─────┼────────┼─────┼──────┼───┤│7│P960047│C區污水泵故障│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滿水溢出緊急出│C區│││30日││││││勤處理│││││││├───┼──────┼─────────┼─────┼─────┼────────┼─────┼──────┼───┤│8│P960048│C區污水池臨時│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配置水帶抽水遭│C區│││30日││││││車輛壓裂緊急出││││││││││勤處理│││││││├───┼──────┼─────────┼─────┼─────┼────────┼─────┼──────┼───┤│9│P960049│A區及B區污水池│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控制燈號異常緊│A、B│││30日││││││急出勤處理│區││││││├───┼──────┼─────────┼─────┼─────┼────────┼─────┼──────┼───┤│10│P960050│D區無水緊急出│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2月│被告要求│││││勤處理│D區│││20日│││├───┼──────┼─────────┼─────┼─────┼────────┼─────┼──────┼───┤│11│P960051│C區15號19F定水│C區,│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2月│被告要求│││││位閥浮球開關故│15號,│││29日││││││障緊急搶修處理│19F││││││├───┼──────┼─────────┼─────┼─────┼────────┼─────┼──────┼───┤│12│P960052│B區污水泵左車│B5F,│中控室│96年2月2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空轉故障緊急叫│B區│││30日││││││修處理│││││││├───┼──────┼─────────┼─────┼─────┼────────┼─────┼──────┼───┤│13│P960054│沈水式泵浦新品│購買物│洪總幹事│96年2月6日│同左││││││購置│料││││││├───┼──────┼─────────┼─────┼─────┼────────┼─────┼──────┼───┤│14│P960116│3月份機電設備│例行月│例行月│96年3月28日│同左││││││維護保養│保養│保養│││││├───┼──────┼─────────┼─────┼─────┼────────┼─────┼──────┼───┤│15│P960121│室內消防栓組│各區,│洪總幹事│96年4月25日│同左││主任││││配件補設更換│詳卷│││││簽認││││工程│││││││├───┼──────┼─────────┼─────┼─────┼────────┼─────┼──────┼───┤│16│P960122│C區污水管破│B5F,│中控室│96年4月7日│96年2月│被告要求│││││裂緊急叫修處│C區│││19日││││││理│││││││├───┼──────┼─────────┼─────┼─────┼────────┼─────┼──────┼───┤│17│P960123│B棟5號5F-3馬│B棟5│洪總幹事│96年4月7日│96年2月│被告要求│││││桶復原安裝│號,3│││19日│││││││F住戶││││││├───┼──────┼─────────┼─────┼─────┼────────┼─────┼──────┼───┤│18│P960141│A區各棟進風排│RF,A│槐總幹事│96年4月25日│95年11月│被告要求│主任││││煙風車電源線│區│││14日││簽認││││更新工程│││││││├───┼──────┼─────────┼─────┼─────┼────────┼─────┼──────┼───┤│19│P960189│B5F放流池滿水│B5F│中控室│96年6月6日│同左││││││溢出緊急叫修││││││││││處理│││││││├───┼──────┼─────────┼─────┼─────┼────────┼─────┼──────┼───┤│20│P960190│B5F放流池馬達│B5F│董總幹事│96年6月6日│同左││││││故障滿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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