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除字第29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0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除字第292號聲請人曾宛如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7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碩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1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6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謝佳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
書記官陳怡文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