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訴字第27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上訴字第27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個人資料保護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上訴字第2760號上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文萱上列上訴人因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508號,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吳淑惠
法官吳祚丞法官王惟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戴廷奇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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