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12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宥龍選任辯護人郭緯中律師
林敬倫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曾淑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蔚然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12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宥龍選任辯護人郭緯中律師
林敬倫律師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曾淑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蔚然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