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1098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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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司促字第109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司促字第1098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施瑪莉 代理人 許立錡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對相對人即債務人 周建文 發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8月3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廖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