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簡易庭113年度豐簡附民字第27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豐簡附民字第27號

原告 林俐慧

被告 曾雅惠

上列當事人間因詐欺等案件(113年度豐金簡字第44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楊嵎琇

法官林冠宇

法官曹宗鼎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7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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