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原侵訴字第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原侵訴字第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林泓帆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謝凱傑 律師
楊聖文 律師 許哲嘉 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陳威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楊琄琄中華民國110年4月30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原侵訴字第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原侵訴字第3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林泓帆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謝凱傑 律師
楊聖文 律師 許哲嘉 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陳威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楊琄琄中華民國1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