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12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1274號債權人 楊冠恒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成威數位資產股份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確認債務人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補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月1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9年1月10日
書記官黃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