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附民字第47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附民字第4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附民字第479號原告 賴振三 被告 陳慶哲 (原名 陳建華
林麗玉 周立偉 上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104年度易字第71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許曉微
法官廖珮伶法官呂世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梁晏綺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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