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01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308號附民原告 凃瓊菊 被告 林崇任 兼法定代理人 林明昌 上列被告因被告林崇任詐欺等案件(110年度訴字第332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蔡書瑜
法官李承曄法官蔡有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
書記官葉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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