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附民字第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傷害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76號原告 陳啟蔚 被告 鍾政成
楊軒俊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訴字第206號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楊仲農
法官時瑋辰法官陳盈如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冠豪中華民國1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