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簡易庭109年度沙簡附民字第28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沙簡附民字第28號
原   告  陳麗如
被   告  張金山
上列當事人間因竊盜案件(109年度沙簡字第559號),經原告提
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規
定,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
         沙鹿簡易庭 審判長法 官 劉國賓
                  法 官 江奇峰
                  法 官 李嘉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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