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抗字第68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抗字第6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11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抗字第682號抗告人即受刑人 陳文汀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0年7月7日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285號,聲請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執聲字第537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並非概無法律性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法院就自由裁量權之行使,除不得逾越法律具體規定之外部性界限外,尚應受法律目的,法律秩序理念之內部性界限之規範,使其結果實質正當,請本著法律公平正義結果實質正當及悲天憫人之心,給予抗告人一個合理、公平之裁定,以勵自新並昭法信云云。
二、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性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0年度臺抗字第106號判決、92年度臺非字第319號、93年度臺非字第192號、94年度臺非字第21號、94年度臺非字第233號、97年度臺抗字第39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此所謂外部界限係指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事由,內部界限則指前裁定所確定之應執行刑。
三、經查,本件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十一罪,先後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其中附表編號1至6之罪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三年,附表編號7至11之罪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十六年六月等情,有附表所示各判決書、99年度聲字第1533號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嗣經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原審法院經審核卷證結果,認其聲請為正當,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月。其所定應執行刑係各宣告刑中之刑期最長之有期徒刑十六年以上,各刑合併之有期徒刑十九年六月以下之範圍內(上開二項應執行之刑如接續執行,其刑期合計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月),符合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原審裁定經核並無不當,量刑尚稱妥適,並無抗告人所稱違反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及公平原則之情形,難謂有過重失當之處,抗告人執上述情詞指摘原審量刑不當,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8月1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黃家慧法官楊真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李淑芬中華民國100年8月11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文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8.11.3│98.11.3│98.11.1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8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8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8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2452、2496號│第2452、2496號│第2452、2496號│├─┬──────┼──────────┼──────────┼──────────┤│最│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實├──────┼──────────┼──────────┼──────────┤│審│判決日期│99.2.11│99.2.11│99.2.11│├─┼──────┼──────────┼──────────┼──────────┤│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3.15│99.3.15│99.3.15│├─┴──────┼──────────┼──────────┼──────────┤│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2272號│2272號│2272號││├──────────┴──────────┴──────────┤││99年執更戊字第1528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文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8.11.11│99.1.18│99.1.18│├────────┼──────────┼──────────┼──────────┤│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8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9年度毒偵字│彰化地檢99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2452、2496號│第151號│第151號│├─┬──────┼──────────┼──────────┼──────────┤│最│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99年度訴字第780號│99年度訴字第780號││實├──────┼──────────┼──────────┼──────────┤│審│判決日期│99.2.11│99.7.27│99.7.27│├─┼──────┼──────────┼──────────┼──────────┤│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58號│99年度訴字第780號│99年度訴字第78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3.15│99.8.20│99.8.2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備註│2272號│4261號│4261號││├──────────┴──────────┴──────────┤││99年執更戊字第1528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文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8月│有期徒刑15年8月│有期徒刑16年│├────────┼─────────┼─────────┼─────────┤│犯罪日期│98年2月間│98年2月間│98.10.10│├────────┼─────────┼─────────┼─────────┤│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6682、6683、6925│第6682、6683、6925│第6682、6683、6925│││、6997、7041、7851│、6997、7041、7851│、6997、7041、7851│││、7852、7853、8114│、7852、7853、8114│、7852、7853、8114│││、8139、8174、8395│、8139、8174、8395│、8139、8174、8395│││、8396、8397、8827│、8396、8397、8827│、8396、8397、8827│││、8830號│、8830號│、8830號│├─┬──────┼─────────┼─────────┼─────────┤│最│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實├──────┼─────────┼─────────┼─────────┤│審│判決日期│100.4.29│100.4.29│100.4.29│├─┼──────┼─────────┼─────────┼─────────┤│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5.24│100.5.24│100.5.2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備註│字第3211號│字第3211號│字第3211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陳文汀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6年│有期徒刑16年││├────────┼─────────┼─────────┼─────────┤│犯罪日期│98年12月間│99.1.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9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6682、6683、6925│第6682、6683、6925││││、6997、7041、7851│、6997、7041、7851││││、7852、7853、8114│、7852、7853、8114││││、8139、8174、8395│、8139、8174、8395││││、8396、8397、8827│、8396、8397、8827││││、8830號│、8830號││├─┬──────┼─────────┼─────────┼─────────┤│最│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實├──────┼─────────┼─────────┼─────────┤│審│判決日期│100.4.29│100.4.29││├─┼──────┼─────────┼─────────┼─────────┤│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99年度訴字第129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0.5.24│100.5.2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備註│字第3211號│字第32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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