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8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8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800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健郎選任辯護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吳伯昆 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紹省
法官林維斌法官蔡惠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馨尹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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