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1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一七三號
原告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豐原分行法定代理人 曾慶龍 訴訟代理人 林重光 送達代收人 林晴偉 被告乙○○
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許石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二日~B書記官賴瓊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