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貪污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29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李百峯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吳漢成 律師上列被告因貪污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弘能
法官盧亨龍法官劉正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尹玉琪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貪污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29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李百峯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吳漢成 律師上列被告因貪污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弘能
法官盧亨龍法官劉正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尹玉琪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