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135號原告 呂廣騰 訴訟代理人 陳豪杉 律師被告 侯英雄
廖碧惠 李英一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抵押權等事件,本院已於民國106年9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再開辯論理由:被告李英一未合法通知;又原告主張時效抗辯,則被告李英一之請求權係從何時起算(即清償日為何時)?亦有不明,請原告於5日內具狀表示意見。)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基隆民事庭法官黃梅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
書記官陳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