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竹簡字第3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竹簡字第325號原告文心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智勇 被告光威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鄧錦相 被告 曾柏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麗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
書記官鄧雪怡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竹簡字第3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竹簡字第325號原告文心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智勇 被告光威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鄧錦相 被告 曾柏翰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麗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9日
書記官鄧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