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票字第7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7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7305號聲請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嚴凱泰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吳得燕 即花骨頭時尚寵物美容沙龍店、 董玉蘭吳得娟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吳得燕即花骨頭時尚寵物美容沙龍店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更正。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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