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104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10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1041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基隆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7年度執聲字第656號、97年度執字第298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甲○○因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如附表所示之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鄭景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應附繕本),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
書記官李繼業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7年3月中旬某日│97.03.24│96.06.24││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速│基隆地檢97年度速│基隆地檢96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39號│偵字第139號│偵字第1454號等│├───┬────┼────────┼────────┼────────┤││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臺灣高院││├────┼────────┼────────┼────────┤│最後│案號│97年度基簡字第47│97年度基簡字第47│97年度上訴字第22││││2號│2號│9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7.04.23│97.04.23│97.03.28│├───┼────┼────────┼────────┼────────┤││法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臺灣高院││├────┼────────┼────────┼────────┤│確定│案號│97年度基簡字第47│97年度基簡字第47│97年度上訴字第22││││2號│2號│9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97.05.26│97.05.26│97.06.11│││年.月.日││││├───┴────┼────────┼────────┼────────┤│備註│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字第1671號│字第1671號│字第1803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6.08.14│97.03.24│96.10.22(聲請書│││││誤載為96.11.22)│├────────┼────────┼────────┼────────┤│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6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856號等│偵字第1219號│偵字第118號│├───┬────┼────────┼────────┼────────┤││法院│臺灣高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46│97年度訴字第917│97年度訴字第528││事實審││9號│號│號││├────┼────────┼────────┼────────┤││判決日期│97.03.28│97.08.22│97.05.29│├───┼────┼────────┼────────┼────────┤││法院│臺灣高院│基隆地院│基隆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46│97年度訴字第917│97年度訴字第528││││9號│號│號││判決├────┼────────┼────────┼────────┤││判決││││││確定日期│97.06.11│97.09.15│97.08.18│││年.月.日││││├───┴────┼────────┼────────┼────────┤│備註│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字第1804號│字第2951號│字第29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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